2006-04-17

卡奴

昨天看到一則新聞,是在講一個帶著全家燒炭自殺的社會悲劇,家庭中的父親年僅28歲,自殺的原因竟然是因為向母親要錢不成,因而拉著妻子、一個五歲還有一個五個月大的女兒燒炭自盡。母親是一位退休了的國小音樂老師,省吃儉用把兒子送到加拿大留學,希望他成為棟樑,可是萬萬沒想到,他不但高中沒讀完,回到台灣也還是一事無成,出門是百萬名車代步的他,卻只懂得向母親要錢...
今天,我在電話中聽一個民眾抱怨加斥責了20分鐘,原因是:你們這些政府單位怎麼不為這些卡奴的親人們想一想?為什麼要縱容銀行亂發卡?起初,我耐著性子聽她說,到最後不管我怎麼向她說明,向她解釋,她就是不聽不接受,一味地批評。「小姐,我們家的人不可能一直幫我弟弟還錢,別人告訴我說請銀行做親屬代償註記有用,所以我才打電話來問;但為什麼銀行的申請書上卻有一條但書寫著若當事人日後再申請,後果自負。這樣我要註記幹麻?」「你們不能百分之百保證,那註記就沒有意義。」「你們這制度有問題難道不會改嗎?不會向上面反應嗎?」「小姐,我不是針對你,但是我覺得主管機關都是在幫銀行,都沒有幫我們這些民眾著想。」「那就叫我們這些卡奴的親人也去燒炭自殺,還是你要我們去衝撞總統府,一定要這樣你們政府才會重視我們嗎?」...就這樣,她講了20分鐘,問題是我們不是公家機關,對銀行並沒有強制力,我們不能要求銀行不准發卡,連政府都不見得可以這樣做了,更何況我們只是一個民間組織呢?我是很想幫她的,可是我無能為力...

但是,回過頭看這整件事,欠債還錢不是天經地義嗎?如果還不出來,那當初為什麼要去借那麼多錢呢?假設真是不由自主的去申請,那麼這些卡奴的家人們為什麼還要這樣放縱他們呢?而銀行更是沒有負到應盡的責任,追求業務績效、沒有好好控管發卡,以致於現在變成這樣。還不出錢來就燒炭自殺,這個社會怎麼會變成這樣呢?...讓我想起你常說的話,社會的資源都集中在這些不長進的傢伙身上,所以讓社會越來越糟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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